渝中区老旧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作者:重庆晨报 发表于 2017-06-06 10:57

住在老旧住宅出行不便,想要加装电梯,怎么办?近日,渝中区区委常委会、渝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渝中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


据了解,这是重庆第一个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渝中区将对全区范围内未纳入征收范围、7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住宅进行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加装电梯必须满足本栋建筑物及周边的可行性、安全性。分单元加装电梯不得影响本栋及其他房屋安全。


方案明确了按照业主自愿申请、自筹资金、政府扶持、保障安全,条件成熟一栋加装一栋电梯等试点原则。方案要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或者居民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的项目申请、资金筹集、组织实施等工作。


加装电梯必须达到“双过三分之二”以及满足安全的条件方可实施。


为了方便居民,简化加装电梯的申请、审批、验收等流程,渝中区特别成立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专家采取会审会签的形式进行项目审核和综合验收。


加装电梯的费用由业主按照楼层等因素分摊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对加装电梯工程完工项目,渝中区财政将按照加装电梯设计、购置、安装、管网改造等工程总费用的50%予以补贴。


据统计,渝中区老旧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有430余栋。目前,多数居民愿意出资加装电梯的住宅有34栋;加装意愿比较强烈、条件相对成熟的有10栋。


加装电梯由居民做主,补贴50%


居民应该怎样申请加装电梯,费用又该如何分摊?如何开展好这项创新性的民生工程?昨日,渝中区质监局副局长常宇飞对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方案要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应当明确实施主体。“也就是说,住宅加装电梯要由居民做主。”常宇飞解释说,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共同委托当地社区居委会或3-5名居民代表作为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的项目申请、资金筹集、组织实施等工作。


另外,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双过三分之二”后,由实施主体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加装电梯书面申请。


实施主体提交申请后,街道办事处会指导实施主体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工程预算。


为此,渝中区特别成立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简化了加装电梯的申请、审批、验收等流程。


设计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工程预算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设计方案、工程预算进行会审,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之后,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实施主体对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向业主进行公示,业主就加装电梯达成一致书面意见。


街道办事处还将指导实施主体制定费用分摊方案,并落实经费到位;并指导实施主体就电梯加装后的使用、管理、运行、维修、保养等方案和费用达成一致书面意见。


完成上述工作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出具加装电梯确认书。


为了确保加装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渝中区还建立了电梯制造单位名录库,供实施主体从中选取施工单位。


项目实施过程中,渝中区多个部门都将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专家、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


首先,加装电梯需要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可以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决定,并最终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加装电梯的资金还可以由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一部分。另外,方案还鼓励社会投 资等其他合法资金参与加装电梯工程。


加装电梯工程完工后,渝中区政府将按照加装电梯设计、勘查、施工、监理、购置、安装、管网改造等工程总费用的50%予以补贴。


“这个补贴比例在全国开展这项工作的补贴政策中,是最高的。”常宇飞说,其他城市加装电梯的补贴政策,一般只补贴40%,并设有补贴上限。而且,这些补贴政策都不补贴管网改造的费用,而管网改造的费用一般占到了加装电梯工程总费用的40%。


渝中区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政府补贴不仅包含了管网改造这个项目,而且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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