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很多开发商将“赠送面积”作为吸引购房者的噱头。最常见就是“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买房赠花园”等类似销售广告词,往往就是因为这些信息让购房者动心。而近年来,随着“赠送面积”的问题纠纷频发,所以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析,“赠送面积”到底指的是什么。
什么是“赠送面积”?
据业内从业者爆料,“相对于往年,近年来房子要难卖,于是开发商为了卖掉房子是什么办法都想,甚至包括打法律的'擦边球'。把一些无法写入产权证和合同的区域作为所谓的'赠送面积',目的就是利用了人们的一种消费心理,以为这么多面积不用花钱,白送,这确实能打动人心。甚至有的楼盘在装修好的样板房里都把'赠送面积'区域划出来,作为向顾客宣传的内容,然而这是有问题的。"
那什么才算赠送面积呢?
有部分“赠送面积”本身就是不能计入房屋的销售面积之内的,是不能计价销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阳台、露台、飘窗等这些地方本身就只能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这部分面积本来就不应当计入建筑面积,应属购房人所有。
“赠送面积”只有使用权,甚至连使用权都不合法,当然不会计入产权,因而也将不受法律保护,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押等时,没有人会关心你的“实得单价”“得房率”……,你的价值观将被完全颠覆,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所谓“赠送面积”,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由于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涉嫌违法和侵权的面积,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即便其能通过“偷面积”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但因为开发商在售房时便已经将赠送面积的成本摊到了房价中,“赠送”仍旧是有名无实,故涉嫌违法虚假宣传。
所以各位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不要被置业顾问的花言巧语蒙骗,导致后期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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